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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法是我的好朋友,當然參加他的婚禮也不能馬虎!



我在百貨公司挑挑選選,跑了兩趟大遠百~終於搞定我的行頭,還在前一天跑到苗栗市做臉跟買了一盒假睫~!老公直說我發神精,我倒認為他的婚禮一生只有一次,慎重跟打扮一下是一定要的啦!



結果服裝沒有吸引到群眾的眼光,倒是小瑪幫我貼長長的假睫毛跟畫上濃濃眼妝把老公嚇壞了,他一直很不習慣我濃妝豔抹,直說太妖豔了!呀人家只是想變個造型,讓大家對我眼睛一亮呀,雖然自己也很不習慣,還偷偷在浴室抹掉一些,看起來還是有給他小妖豔耶。



不管了~讓我的朋友們瞧瞧吧!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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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謝小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